宽容是“一个人虽然具有必要的知识和权力,但是对自己不赞成的行为也不进行阻止、妨碍或干涉的审慎选择。”对可能的公共卫生事件的舆情持宽容态度是有关法律法规的立法立规精神的体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此处给出的“发出报警”和“预警”的前提是公共卫生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明白无误表明,在可能事件发生的初期,不同消息来源的正负面舆情很多是猜测、传闻,甚至有不实消息乃至谣言。但是,本着舆情信息传播与扩散伴生的透明性能够增强社会能见度的基本精神,应当对可能事件原初的各类舆情传播与扩散的保持宽容,以免错失防控的关键节点。美国麻省的Charles Stark Draper实验室研究人员Louis Kim?等3人的研究成果(2019)通过建构的传染病预警模型(SIR)显示,每周新闻数量增加十倍时,媒体的发挥作用更大,传染病例数会减少33.5%。今年2月上海交通大学陈国强院士团队对此次疫情的研究也表明“疫情向公众报告不够及时、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