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随迁配偶及家属就业安置保障。属新引进的,其随迁配偶及家属不在沧州市工作的,原属行政、事业人员的,由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编办按程序安置到同类编制性质的单位;原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人员的,由国资委安排到国有企业适当岗位工作。
(三)生活保障。子女入学方面,在人才服务区域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不受户籍、片区限制,可根据个人意愿填报三个就读学校意向,根据意向和学校学位情况,优先安排到相对优质的学校就读。同时,医疗保健方面,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就诊时享受绿色通道服务。还可享受免费乘坐沧州市区内公交车、游览本市范围内A级景区等服务。
具体实施按《中共沧州市委 沧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市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执行。
六、其他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选聘各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通畅,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考核、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等环节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选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本次选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沧州工贸学校2025年高层次人才选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沧州市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选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附件4: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承诺书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