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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辅导员,“未”你而来——沧州工贸学校举行法制辅导员聘任仪式
来源: | 作者:沧州工贸学校 | 发布时间: 2023-12-13 | 1008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进一步筑牢“平安校园”建设基石,12月11日下午,沧州工贸学校在图书馆一楼举行法制辅导员聘任仪式。党委书记谷宝国,党委副书记、校长于鹏,运河区公安局副局长李厚刚,南环派出所副所长刘文喜,南环派出所中队长荣仓出席仪式。学生科、安全科科长,全体班主任、部分学生代表参加本次活动。会议由党委委员、副校长刘光龙主持。


仪式第一项

法制辅导员民警代表孟帅发言



班级法制辅导员代表、运河区南环派出所民警孟帅同志表态发言:能担任沧州工贸学校班级法制辅导员感到十分荣幸,我们将尽自己所能,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各班级与班主任、学生进行交流、互动,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培养孩子们树立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帮助他们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仪式第二项

学生代表2309班林海阔发言



今天起,我们的每个班级都会有一名民警辅导员,有你们在我们的身边,我们将感到无尽的温暖和关爱。作为学生,我们要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仪式第三项

运河区公安局副局长李厚刚发言


李厚刚结合自己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近年来学生违法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地告诫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要有法律意识,要主动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养成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习惯,逐步成长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争做知法守法的新时代公民。


仪式第四项

党委副书记、校长于鹏发言



于鹏指出,法制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良好的法制观念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校园法治工作需要持之以恒、需要深耕细作,此次聘任仪式的成功举行,既是学校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提升依法治校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形成教育合力的有效载体,更是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


仪式第五项

党委书记谷宝国颁发证书



谷宝国为运河区公安局王磊等39位同志颁发了班级法制辅导员聘书,并对运河区公安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我校校园安全工作表示感谢。他表示,要通过打造“党建引领 共治共建”工作机制,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他强调,班级法制辅导员的聘任,不仅体现了学校对法治建设的重视,也展示了学校积极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资源的决心。他希望,法制辅导员在未来的工作中,通过各种方式发挥“以法育人,立德树人”的重要作用。



站在新的教育起点上,我校将继续把校园法治教育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校园法治工作组织领导,强化学校法治教育力量,全面推进学校法治教育建设,不断提高师生法治素养,切实维护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努力营造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良好氛围,构建平安和谐法治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