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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沧州工贸学校2026年度高层次人才选聘的公告
来源: | 作者:沧州工贸学校 | 发布时间 :2025-12-22 | 2330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沧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市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决定采取选聘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7月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沧州工业学校、沧州农业学校、沧州市农林科学院合并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我院始终秉承“知行合一、厚德强技”的校训,以服务区域发展为己任,以促进高质量就业为导向,立足沧州,面向全省,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现有教职工1004人,其中,专任教师905人,教授37人、博士16人,全日制在校生18380人。学院设有十系六院三部一中心,同时,为了积极推动优质高职教育资源下沉县域,学院开办了孟村学院、渤海校区、河间学院、献县学院、肃宁学院、任丘学院、吴桥学院、南皮学院8个县域学院。学院先后被评为“河北省精神文明单位”“河北省文明校园”“河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全国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现为河北省“双高”建设单位、河北省高职院校办学绩效考核评价A档院校。

沧州工贸学校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河北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名牌校,学校占地249亩,总建筑面积10.69万平米,办学类型有3+2全日制普通大专、3年制普通中专、本专科函授和社会培训。近年来,学校秉承“明德修业 笃行务实”的校训,立足沧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主动作为,开拓进取,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累计为沧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数以万计的高素质技能人才。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对象

2026年8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6年8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四、选聘条件

(一)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12月24日以前出生),38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3周岁及以下(1981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