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沧州工贸学校2026年度高层次人才选聘公告》,现就测评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测评考核人员
选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选聘计划数的比例小于等于10:1的,该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直接进入测评考核环节,涉及岗位包括沧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2、专任教师5、专任教师8;沧州工贸学校专任教师1、专任教师4、专任教师7。其他岗位考生依据笔试成绩查询结果,确认进入测评考核环节。
二、《测评考核通知单》领取
时间:2026年2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地点:沧州职业技术学院(运河区九河西路)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二楼最东边)。
原则上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领取;如代领需代领人持考生身份证、本人身份证、代领委托书领取。
逾期未领取《测评考核通知单》的考生取消测评考核资格。
三、测评考核时间、地点及入场要求
1、测评考核时间:2026年2月12日,分上、下午两个场次进行。
上午测评岗位:沧州工贸学校(专任教师2、专任教师3、专任教师4、专任教师5、专任教师6、专任教师8、专任教师9、专任教师10、专任教师11);沧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1、专任教师5)。
下午测评岗位:沧州工贸学校(专任教师1、专任教师7);沧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2、专任教师3、专任教师4、专任教师6、专任教师7、专任教师8、专任教师9、专任教师10、专任教师11).
2、测评考核地点:沧州职业技术学院(运河区九河西路)公共教学楼B座;
3、测评考核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测评考核通知单》,按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要求进入考点及相应场次。
四、测评考核方式
测评考核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完成7分钟的现场教学(考生自主选择教学内容,严禁携带教材、教案及教辅用具等相关物品),要求板书设计及粉笔字书写;3分钟现场答辩。
沧州工贸学校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