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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沧州工贸学校2026年度高层次人才选聘的公告
来源: | 作者:沧州工贸学校 | 发布时间 :2025-12-22 | 2349 次浏览 | 分享到:

本次选聘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完成7分钟的现场教学,要求板书设计及粉笔字书写;3分钟现场答辩。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或专业测评等次为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测评考核当天在测评考核地点及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测评考核成绩。

对测评考核合格的人员,根据选聘计划和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同一选聘岗位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按照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工作经历长者、职称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三)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在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czvtc.cn/)公布。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期间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

未取得学历、学位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8月底前取得与选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再办理聘用、入职等相关手续。

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符合选聘条件的、考察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以上情形出现岗位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测评考核、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czvtc.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期间,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