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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法》修订解读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2-06-13 | 18092 次浏览 | 分享到:


10、强化了职业教育的法律权益

为了有效保护职业学校学生在实习期间的权益,发挥实习的应有作用,提升实习的质量,新《职教法》特别强调对职业学校学生权益的保护,规定“职业学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新《职教法》规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安排实习岗位,接纳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学生实习。接纳实习的单位应当保障学生在实习期间按照规定享受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参加相关保险、接受职业技能指导等权利;对上岗实习的,应当签订实习协议,给予适当的劳动报酬。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对实习实训学生的指导,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协商实习单位安排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匹配的岗位,明确实习实训内容和标准,不得安排学生从事与所学专业无关的实习实训,不得违反相关规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或者通过非法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或个人组织、安排、管理学生实习实训。接纳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学生实习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学生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参加相关保险、接受职业技能指导等权利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安排学生实习,是职业学校学生与企业建立联系,将在学校所学到的专业知识应用于就业岗位,提升实际操作能力,增强就业能力的重要机会和方式。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单位和个人受利益驱动,以实习为名组织学生到企业生产“流水线”上务工,违规安排加班和夜班、强制实习、收费实习、实习专业不对口等问题长期存在。相信新《职教法》对学生实习权益的这些保护规定,将有效保护学生实习的权益,使学生在实习期间权益受到侵害问题得到遏制,真正发挥实习的作用。(作者邓宝山,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院特约研究员)